阳泉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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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犯人在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期间

2018年4月24日  阳泉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zlwzwq.com/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6月10日法办李字第120号请示已收阅。关于犯人在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期间是否可以折抵刑期的问题,我们同意你们的意见,刑事拘留日期可以折抵刑期;至于折抵办法,应以拘留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此复

文章来源:阳泉刑事辩护律师
作者:陈富荣[深圳]
山西至一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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