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刑事辩护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经济犯罪案例

男子酒后驾驶出事故涉嫌危驾被起诉

2018年4月14日  阳泉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zlwzwq.com/

2013年8月31日21时许,犯罪嫌疑人方某某酒后驾驶“丰田牌”小型轿车由南向北逆向行驶至北京市通州区九德路样田路口北时,与朱某某驾驶的轻型厢式货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多人受伤。因涉嫌犯危险驾驶罪,方某某于2013年10月10日被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刑事拘留,于2013年10月31日被通州分局取保候审。近日方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起诉至法院。
2013年8月的一天晚上,方某某和几个朋友一起吃饭,喝了大概四两白酒和一瓶啤酒。吃完饭,他知道酒后不能驾驶机动车,朋友们也劝他不要开,但他想:这里离朋友们想去的台球厅比较近,所以就开车出来送他们去打台球。当车开到北京市通州区九德路某路口北的时候,他看见前面有个电动三轮车,就向左打了一把轮驶入逆行道,想躲开电动三轮车。没想到他拐过去之后正好对面有一辆车驶来,只听咣的一声,两车就迎面撞上。当时方某某就被撞晕了。当他醒来时,自己已经躺在了医院,肋骨骨折了。坐他车的两位朋友和对方车上的人也都不同程度受伤,有的甚至构成了轻伤。两辆车也都报销了。经民警抽血检测,方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51.7mg/100ml,交管部门认定,方某某醉酒驾驶负事故全部责任,他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危险驾驶罪,近日被起诉到法院。等待他的将是严厉的刑罚。
检察官说法:
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方某某醉酒驾驶,已经触犯了该条规定。
佳节将至,检察官奉劝广大公民朋友:过节喝点酒在所难免,但酒后一定要远离方向盘。否则,一旦发生事故,害了自己也害了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