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刑事辩护律师
首页
律师介绍
法律文集
在线咨询
联系方式
律师文集
刑事动态
经济犯罪法规
死刑知识
罪罚轻重
刑事鉴定
经济犯罪案例
刑辩指南
犯罪类型
刑事法规
最新文章
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防
司法鉴定的原则是什么
逃税罪的犯罪主体可以是个
2018粤港澳大湾区体育
2019年缓刑的考验期限
2019年判缓刑要具备哪
2019年适用缓刑的条件
2019年数罪并罚的原则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罪罚轻重
惯犯
2018年3月13日
阳泉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zlwzwq.com/
惯犯,是指以某种犯罪为常业,或者以犯罪所得为主要生活来源或挥霍来源,或者犯罪已成习性,在较长时间内反复实施同一种犯罪行为,刑法明文规定对其以一罪论处的犯罪形态。我国刑法典中的惯犯只有一种即常业性惯犯,如赌博罪的常业犯。
文章来源:
阳泉刑事辩护律师
作者:
陈富荣
[深圳]
山西至一律师事务所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zlwzwq.com/art/view.asp?id=909238314650
[复制链接]
陈富荣律师首页
手机微站
最新文章
2019年缓刑的考验期限有多长?缓刑执行机关是谁?
2019年判缓刑要具备哪些条件?什么是缓刑考验期?
2019年适用缓刑的条件有哪些?缓刑期间又犯新罪应怎
2019年数罪并罚的原则有哪些?适用数罪并罚的情形有
2019年累犯的法律后果有哪些?累犯与再犯的区别是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