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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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份鉴定凸现新司法鉴定法规“软肋”

2018年3月13日  阳泉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zlwzwq.com/
  李晓威是佳木斯市中心医院的一名医学摄影师,工作认真出色,曾在卫生部抗非典摄影大赛中获得过一等奖。他原本过着平静生活,可是,2004年7月18日的一起伤害案,不但使他的工作受到严重影响,家人也一起卷进了无尽的苦恼当中。转眼两年多过去了,一起情节简单的刑事案件,至今没有结果。前不久,李晓威来到报社反映了他的困惑:“我被他人故意伤害,为什么不能尽早结案,我的合法权益啥时能得到保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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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社派记者对此案进行明查暗访,随着采访的深入,李晓威受伤害一案,两年没有结果的原由逐渐露出水面。
一起普普通通的伤害案两年未果
三份鉴定凸现新司法鉴定法规“软肋”
相识多年 大打出手
  今年10月11日,记者从佳木斯市前进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上看到:“经依法审查查明:2004年7月18日……由被告人张玉民指使,被告人张鹏与小涛(姓名不祥,另案处理)对被害人李晓威拳打脚踢,致被害人李晓威眼部、鼻骨、阴囊等多处受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属九级残。2004年9月2日,被告人张鹏被公安机关捕获。2004年12月14日,被告人张玉民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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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看到李晓威住院的佳木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病历上清楚的写明,医院在7月27日和8月3日,先后给李做了两次鼻骨复位术。案件卷宗里,犯罪嫌疑人张鹏在卷宗的供述,“(张玉民找来的人)把李晓威****后,用脚踹李晓威的头部、面部。我看他把李晓威踹得面部都是血,我觉得他打得太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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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佳木斯市公安局法医鉴定所做出的佳公(2004)法鉴第608号鉴定书给李晓威的诊断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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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双眼挫伤,视网膜震荡,左眼玻璃体浑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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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鼻骨多发性骨折,整复术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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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双侧****鞘膜积液(外伤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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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双眼外伤性视神经病变,双眼外伤性网膜病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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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左耳中度感音神经性耳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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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论是李晓威鼻骨骨折损伤程度属轻伤,眼部损伤程度属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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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在佳木斯向多人了解张玉民和李晓威的关系,包括此案审判长在内的多人都介绍说,张李两人是认识多年的朋友。
再次法鉴竟然让被害人忙了一年多
  张玉民和张鹏涉嫌故意伤害案由佳木斯市公安局前进公安分局于2005年5月13日移送前进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于2005年6月16日提起公诉,当年7月7日开庭后,犯罪嫌疑人要求再次法鉴,李晓威及其家人表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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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令李晓威全家没有想到的是,从犯罪嫌疑人要求再次法鉴,到第二次法鉴的鉴定书出台,竟然用了整整一年多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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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晓威的爱人给记者讲述了第二次鉴定书出台的曲折经过:2005年7月,前进区法院派人拿材料去省里联系鉴定,该人回来说省里鉴定不了眼睛,省里建议去上海鉴定。(据记者了解,当时实行的《黑龙江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要到2005年9月30日才失效,该管理条例第七十条明确规定:申请省外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由省司法鉴定委员会审核批准。)2005年10月,法院把材料寄到了位于上海的中国司法鉴定中心,那里的夏法医回函不予受理,材料一并退回。可是,法院收到回函后却一再要求被害人去做活体鉴定,法官强调:人去了就能受理。李家无奈之下,2006年2月24日到3月5日期间,和法官、被告人去了上海,得到的答复依然是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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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8月3日,被害人在法院的要求下,来到了省医院的司法鉴定中心再次做了法鉴。8月21日,等了一年多的鉴定书终于出来了结果是轻微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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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鉴定书的分析说明部分写道:“被鉴定人损伤后治疗,诊断为鼻骨骨折(线形骨折),但损伤照片证明鼻部明显严重畸形,其皮肤软组织未见挫伤事实存在,故无从认定与本次事件有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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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家对结果大吃一惊,没想到省医院的司法鉴定中心竟然把所有的损伤都鉴定成了轻微伤。由于李家认为省医院的鉴定与卷宗事实相差太大,李家表示,不要求再做法鉴,相信法院会秉公审理,要求鉴定人到法庭质证,保留追究鉴定人肖非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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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佳木斯市资深律师崔高明对第二份鉴定很疑惑,李晓威受伤,有犯罪嫌疑人的口供,还有多人证实,李晓威吃饭前鼻子是完好的,被打后鼻子严重变形了,怎么还能说鼻子畸形与本次事件无关呢;卷宗里多家医院的诊断没有一个说鼻骨是线性骨折,省医院的鉴定凭什么认定为线性骨折呢?他说:“该鉴定将佳木斯市公安局法医鉴定所认定为轻伤的伤情,认定为轻微伤,如果法庭采信了这份鉴定就意味着如今的犯罪嫌疑人将免于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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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下旬,李家找负责省广播电台律师专线节目的黑龙江恒辰律师事务所咨询时,律师所表示,由于病历等资料显示,双耳失聪严重,怀疑可能造成重伤,于是由律师事务所委托黑龙江正义司法鉴定所做了法鉴,结果是轻伤。该鉴定单位认定李晓威的伤情和第一份鉴定类似,目前主要遗有双耳中度聋和双眼视力轻障碍。伤后损伤程度为轻伤,伤残程度为8级残。
省医院法鉴中心法医到佳木斯受询问
  我国《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依法出庭作证,回答与鉴定有关的询问是司法鉴定人应当履行的义务。在被害人的强烈要求下,前进区法院传省医院的司法鉴定中心法医肖非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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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晓威的代理律师黑龙江恒辰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显恒依法对肖非进行了询问。省医院的司法鉴定中心就李晓威受伤害一案出据的鉴定书和这次开庭引起了佳木斯市法医界的关注,有的资深法医还专门到法庭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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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庭上,刘显恒(以下对话简称刘)问:“作为鉴定人,你是否只对委托机关人民法院委托事项进行鉴定,对没有要求的委托事项,你作为鉴定人是否也进行鉴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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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肖非(以下对话简称肖)答:“我们鉴定是根据前进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委托书,对案件当中的关键问题所设定的委托事项来进行鉴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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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委托机关并没有委托你对鼻伤是否和此次事件有因果关系做鉴定,但你却有这样的一个结论,请你对此做出一个明确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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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肖:“这是我在鉴定当中的一个分析意见。因为前进区人民法院委托鉴定鼻部,鼻部包括鼻骨以及鼻根部周围,我的分析并没有离开人民法院的委托事项。因为在他这个损伤照片明显表示出鼻根部及其周围大部分的明显移位,但是从这个损伤来看,鼻部软组织损伤并不符合这种严重移位的一致损伤程度,所以我们认定不能和这次事件有因果关系。”